标准号:GB/T 37958-2019
有效
中文名称:视频监控系统主动照明部件光辐射安全要求
英文名称:Requirements of optical radiation safety for active lighting units of video surveillance system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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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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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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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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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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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0117.2-2013(注日期引用)
GB/T 20145-2006(注日期引用)
GB/T 34075-2017(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本标准规定了视频监控系统主动照明部件(以下简称“补光灯”)的光辐射一般要求、危险类别、评估要求和控制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发射波长为200nm~1400nm的LED、氙灯等补光灯的研制、安装维护和使用。其他类型补光灯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 归口单位
- 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执行单位
- 全国光辐射安全和激光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第三研究所、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浙江三色光电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神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十一研究所。
- 起草者
- 唐前进、成云飞、许巧云、乔波、程广伟、许路、杨坤、丁乃英、方贵明、席欣、陈大明、夏铭、戚燕。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