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9254.2-2021
有效
中文名称: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第2部分:抗扰度要求
英文名称: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multimedia equipment and receivers-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Part 2: Immunity requirement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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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618-2015(全部代替)
GB/T 9383-2008(全部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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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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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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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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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IEC 17025-2005(注日期引用)
IEC 61000-4-5-2005(注日期引用)
GB/T 17626.4-2018(注日期引用)
GB 3174(不注日期引用)
GB/T 6113.102-2018(注日期引用)
GB/T 17626.2-2018(注日期引用)
GB/T 17626.3-2018(不注日期引用)
IEC 61000-4-8-2009(注日期引用)
GB/T 4365(不注日期引用)
GB/T 17626.21-2018(不注日期引用)
GB/T 17626.20-2018(不注日期引用)
GB/T 17626.11-2018(不注日期引用)
ISO 9241-3-1992(注日期引用)
IEC 61000-4-6-2008(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本文件适用于额定交流电压有效值或直流电压不超过600V的信息技术设备(3.1.18)、音频设备(3.1.6)、视频设备(3.1.32)、广播接收设备(3.1.7)、娱乐灯光控制设备(3.1.14)及其组合。
本文件也适用于专业用途的上述设备。
具有广播接收功能的设备在本文件的范围内,见附录A。具有非广播无线接口的设备也在本文件的范围内。然而,无需依据本文件对这些接口性能进行评价。
在其他IEC/CISPR标准对应的国家标准(除了GB/T9383和GB/T17618)中对本文件适用频段规定了抗扰度要求的设备。不包括在本文件的范围内。
本文件的目的是:
——在0Hz~400GHz频率范E1内提出要求,使EUT具有足够的抗扰度水平,能够在其使用的环境中按预期运行。
——规定程序,确保试验的复现性和结果的重复性。
由于设备功能的技术融合,性能判据基于功能而不是基于设备来确定。
- 归口单位
- 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北京尊冠科技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南京容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检集团南方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计量科学研究院、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北京福测电子仪器有限公司。
- 起草者
- 徐嵬、林京平、李焕然、张强、张兴海、周镒、刘春彦、徐春锋、陈业刚、章霞、蔡晓梅、吕飞燕、陈辉、朱奇、曾博、洪力、朱琳、兰德福、陈庆梅、周小兰。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