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30240.1-2013
有效
中文名称:公共服务领域英文译写规范 第1部分:通则
英文名称:Guidelines for the use of english in public service areas—Part 1: General rule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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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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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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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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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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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159(不注日期引用)
GB 17733(不注日期引用)
GB/T 10001(不注日期引用)
汉语拼音方案(195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不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GB/T30240的本部分规定了公共服务领域英文翻译和书写的相关术语和定义、译写原则、译写方法和要求、书写要求等。 本部分适用于公共服务领域中场所和机构名称、公共服务信息的英文译写。
- 归口单位
- 教育部(语言)
- 主管部门
- 教育部(语言)
- 执行单位
- 教育部(语言)
- 起草单位
-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北京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江苏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上海师范大学、上海外国语大学、北京外国语大学、南京大。学
- 起草者
- 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民选、柴明颖、丁言仁、潘文国、戴曼纯、姚锦清、白殿一、张日培、王守仁、杨永林、陈新仁、杨晓荣、王银泉、乌永志、戴宗显、刘民钢、林元彪、孙小春、王育伟。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