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 20891-2014 有效

中文名称: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

英文名称:Limits and measurement methods for exhaust pollutants from diesel engines of non-road mobile machinery(CHINA Ⅲ,Ⅳ)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Z64】 流动污染源排放标准

ICS分类

【13.040.40】 固定源排放限值

发布日期

2014-05-16

实施日期

2014-10-01

废止日期


被代替标准
GB 20891-2007(全部代替)
代替标准
被采用标准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GB/T 6379.2-2004(注日期引用) GB/T 6072(不注日期引用) GB/T 17692-1999(注日期引用) GB 252(不注日期引用) HJ 509-2009(注日期引用) GB 17691-2005(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GB 20891-2014REV.1:2020
标准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含额定净功率不超过37kW的船用柴油机)和在道路上 用于载人(货)的车辆装用的第二台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在非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型式核 准、生产一致性检查和耐久性要求,如: ——工业钻探设备; ——工程机械(包括装载机、推土机、压路机、沥青摊铺机、非公路用卡车、挖掘机、叉车等); ——农业机械(包括大型拖拉机、联合收割机等); ——林业机械; ——材料装卸机械; ——雪犁装备; ——机场地勤设备。 本标准适用于以下(包括但不限于)非道路移动机械装用,在恒定转速下工作的柴油机的型式核准、 生产一致性检查和耐久性要求,如: ——空气压缩机; ——发电机组; ——渔业机械(增氧机、池塘挖掘机等); ——水泵。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执行单位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济南汽车检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玉柴机器股份有限公司
起草者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