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51251-2017
有效
中文名称: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
英文名称:Technical standard for smoke management systems in buildings
- 被代替标准
-
- 代替标准
-
GB 55036-2022(部分代替)
- 被采用标准
-
- 采用标准
-
- 引用标准
-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1.0.1 为了合理设计建筑防烟、排烟系统,保证施工质量,规范验收和维护管理,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身和财产安全,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的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对于有特殊用途或特殊要求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当专业标准有特别规定的,可从其规定。
1.O.3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应结合建筑的特性和火灾烟气的发展规律等因素,采取有效的技术措施,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经济合理。
1.O.4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备,应选用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有关准入制度的产品。
1.O.5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的设计、施工、验收及维护管理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要求。
- 归口单位
- 主管部门
- 执行单位
- 起草单位
- 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
- 起草者
- 王炯、曾杰、张洁玉、寿炜炜、刘激扬、沈纹、张磊、马恒、李彦军、朱鸣、夏令操、刘文利、徐稳龙、尹航、周强、韩峥、王钊、彭琼、朱晔盛、袁昕、廖坚卫、张兢、刘卫江、李德品、盛伟军、刘建宏、黄德祥。
- 简评
- 备注
- 其中,第3.1.2、3.1.5(2、3)、3.2.1、3.2.2、3.2.3、3.3.1、3.3.7、3.3.11、3.4.1、4.4.1、4.4.2、4.4.7、4.4.10、4.5.1、4.5.2、4.6.1、5.1.2、5.1.3、5.2.2、8.1.1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