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 17167-2006 即将废止

中文名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英文名称:General principle for equipping and managing of the measuring instrument of energy in organization of energy using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F01】 技术管理

ICS分类

【27.010】 能源和热传导工程综合

发布日期

2006-06-02

实施日期

2007-01-01

废止日期

2026-02-01

被代替标准
GB/T 17167-1997(全部代替)
代替标准
GB 17167-2025(全部代替)
被采用标准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GB/T 6422(不注日期引用) GB/T 15316(不注日期引用) GB/T 18603-2001(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机关、社会团体等独立核算的用能单位。
归口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能源基础与管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全国节能监测管理中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能源研究所、中国标准化研究院、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标准计量质量研究所、湖南省节能监测中心、中国计量协会冶金分会、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
起草者
张万路、王顺安、何相助、贾力、李爱仙、辛定国、叶元乔、康治清。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