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JGJ 125-2016 有效

中文名称:危险房屋鉴定标准

英文名称:Standard for dangerous building appraisal


标准组织

【JGJ】 建筑工程行业标准

CCS分类

ICS分类


发布日期

2016-07-09

实施日期

2016-12-01

废止日期


被代替标准
JGJ 125-1999(全部代替)
代替标准
被采用标准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为有效利用既有房屋,准确判断房屋结构的危险程度,及时处理危险房屋,确保房屋结构安全,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高度不超过100m的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 既有房屋的危险性鉴定,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归口单位
主管部门
执行单位
起草单位
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 舜元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起草者
陈洋 蔡乐刚 史先进 许天添 徐光新 江世永 陈高瞻 曾宪武 周云 杜敬 何小菱 赵亿 张卓然 漆昌明 陈海民 徐俊 陈曦虎 顾方兆 张冰 杨威 刘永福 李陵洲 李迥 熊先才 温畅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