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6675.2-2014
有效
中文名称:玩具安全 第2部分:机械与物理性能
英文名称:Safety of toys―Part 2:Mechanical and physical propertie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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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6675-2003(部分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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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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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8124-1-2000(修改)
-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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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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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785.1-2010(注日期引用)
GB/T 3768-1996(注日期引用)
GB/T 26710(不注日期引用)
GB/T 3785.2-2010(注日期引用)
GB/T 17248.5(不注日期引用)
GB/T 17248.2(不注日期引用)
GB 14746(不注日期引用)
GB/T 2411(不注日期引用)
GB/T 230.1(不注日期引用)
GB/T 28022(不注日期引用)
GB/T 17248.3(不注日期引用)
GB/T 6672(不注日期引用)
GB/T 3505(不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GB 6675.2-2014AMD.1
- 标准摘要
- GB 6675的本部分适用于所有玩具,即设计用于或预定用于14岁以下儿童玩耍的任何产品或材料。本部分适用于消费者首次得到的玩具,也适用于通过合理的、可预见的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后的玩具,除非另有特殊声明。
本部分规定了可接受的玩具结构特征的要求,包括形状、尺寸、轮廓、间隙(如摇铃玩具、小零件、锐利尖端、锐利边缘、铰链等)及某些玩具性能的参数要求(非弹性头弹射物的最大动能、某些乘骑玩具的最小倾倒角等)。
本部分规定了从新生婴儿至14岁儿童使用的不同年龄组玩具的要求及测试方法。这些要求随玩具所对应不同年龄组而不同。特定年龄组儿童使用的玩具的要求是根据危险的特性及儿童应对的智力和体力而制定的。
本部分要求在某些玩具本体或其包装上有合适的警告内容和/或使用说明。警告及使用说明的基 本内容在附录B中列出。
本部分不能全部覆盖各类玩具或特定玩具可能存在的全部潜在危险。除了要求标示功能性危险及 玩具所适用的年龄范围外,本部分未对存在为众所周知的明显危险的功能性玩具提出警示说明的要求。
- 归口单位
- 全国玩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起草单位
- 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玩具实验室、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骅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通标标准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扬州进出口玩具检验所、中国上海进出口玩具检测中心、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深圳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玩具检测技术中心。
- 起草者
- 陈阳、李骏奇、郭祥彬、劳泳坚、刘家雄、张艳芬、朱维星、王龙、柯灯明、刘炘、雷再明、雷达华、尹丽娟、黄逸贤。
- 简评
- 备注
- 2022年第9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第1号修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