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 4706.32-2012 即将废止

中文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 Safety-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heat pumps, air-conditioners and dehumidifiers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Y61】 家用空调与冷藏器具

ICS分类

【13.120】 家用品安全

发布日期

2012-06-29

实施日期

2013-05-01

废止日期

2026-08-01

被代替标准
GB 4706.32-2004(全部代替)
代替标准
GB/T 4706.32-2024(全部代替)
被采用标准
IEC 60335-2-40-2005(等同)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ISO 5149-1993(注日期引用) ANSI/ASHRAE 34-2001(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127(不注日期引用) GB 4706.17-2010(注日期引用) IEC 60079-14-1996(注日期引用) IEC 60079-15-2001(注日期引用) GB 2894-2008(注日期引用) ISO 817-1974(注日期引用) GB/T 4208-2008(注日期引用) GB/T 16842-2008(注日期引用) ISO 7000(不注日期引用) GB 19212.1-2008(注日期引用) GB 4208-2008(注日期引用) GB/T 2423.18-2000(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GB4706的本部分规定了家用和类似用途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的安全。 本部分适用于单相器具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其他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600V,装有电动机-压缩机和房间风机盘管的热泵(含生活用热水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存在危险的器具,例如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 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本部分也适用于使用可燃制冷剂的热泵、空调器和除湿机。3.121给出了可燃制冷剂的定义。 上述器具可能由一个工厂或多个工厂生产的组件组成.如果提供的是多组件,而且这些单独的组件要一起使用,那么本标准的技术要求应以装配在一起的组件使用为基础。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家用电器研究院、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青岛海尔空调器有限总公司。 本部分参加起草单位:广州威凯检测技术研究院、广东美的制冷设备有限公司、宁波奥克斯空调有限公司、江苏春兰制冷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亚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松下空调器有限公司、大金空调(上海)有限公司、沃姆制冷设备(上海)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
起草者
部分主要起草人:马德军、陈伟升、吴尚杰、黄辉、高保华、杨超、吴志东、许行臻、白韦、栾爱东、蔡宁、向小军、黄逊青、陈卉、陈俊良、史剑春、张金喜、邓旭、胡志强。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