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SN/T 3532.2-2016
有效
中文名称:进出口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2部分:电热毯、电热垫及类似柔性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the safety of 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 for import and export-Part 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lankets,pads and similar flexible heating appliances
- 被代替标准
-
- 代替标准
-
- 被采用标准
-
IEC 60335-2-17-2012(修改)
- 采用标准
-
- 引用标准
-
ISO 3758-2005(注日期引用)
IEC 60320-1-2001(注日期引用)
ISO 2439(不注日期引用)
ISO/IEC Guide 37(不注日期引用)
SN/T 3532-2013(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SN/T 3532-2013的该章用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家用和类似用途的、对床或人体进行加热的电热毯、电热垫、电热服及其他柔性器具的安全,器具的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
本部分也适用于随器具一起提供的控制装置。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注101:当孩子们从家长或监护人那里得到充分指导,并被认为可以安全使用器具时,才可以再无监管的情况下使用器具。
注102:注意下述情况:
——对于打算用在车辆、船舶或航空上的器具,可能需要附加要求;
——在许多国家中,全国性的卫生保健部门、全国性劳动保护部门以及类似的部门都对器具规定了附加要求。
注103:本部分不适用于;
——打算使用在经常产生腐蚀性或爆炸性气体(如灰尘、蒸气或瓦斯气体)特殊环境场所的器具;
——刚性床取暖器,如金属或陶瓷材料的床;
——水床加热器;
——动物繁殖和饲养用电加热器;
——暖脚器和热脚垫;
——医疗监护中人员使用的专用器具。
- 归口单位
-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执行单位
- 起草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宁波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出入境检验检疫局。
- 起草者
- 朱凌、胡哲、黄理龙、马南、程丽玲、戴天、袁震威、余阳、柯胜根、张超、童存康、叶亦旭、徐泽柱、陆振中。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