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T 2820.10-2002 有效

中文名称: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 第10部分:噪声的测量(包面法)

英文名称:Reciprocating internal combustion engine driven alternating current generating sets Part 10: Measurement of airborne noise by the enveloping surface method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K52】 发电机组

ICS分类

【29.160.40】 发电机组

发布日期

2002-08-05

实施日期

2003-04-01

废止日期


被代替标准
代替标准
被采用标准
ISO 8528-10-1998(修改)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ISO 3746-1995(注日期引用) GB/T 2820.1-1997(注日期引用) GB/T 6072.1-2000(注日期引用) ISO 3744-1994(注日期引用) IEC 60804-1985(不注日期引用) ISO 9614-6-1996(不注日期引用) GB/T 2820.2-1997(注日期引用) ISO 11203-1995(注日期引用) ISO 9614-1-1993(注日期引用) ISO 700(不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本部分规定了由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发电机组(空气传播)噪声的测量方法。即:在对排气系统、冷却系统及发动机(发电机组)其他所有噪声的总和进行评估时,有一致或相似的基准,从而使测量结果具有可比性。然而,当排气和冷却系统通过管道输送到较远的地方时,它们对噪声的影响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之内。 噪声辐射的基本特性参数为声功率级。 根据应遵守的声学测量条件的不同,按本部分所获得的测量结果的精度可分为2级或3级。2级精度(即按IS0 3744中的工程测量法),要求测量区域在整个反射面上是真正的声学自由场,(环境修正系数K。K1A≤2 Db),本底噪声级可以忽略不计(本底噪声修正系数K,K1A≤1.3 Db)。3级精度(即按IS0 3746的测量方法)要求环境修正系数K:K1A≤7 Db,本底噪声修正系数K1A≤3 Db。 当发电机组在稳态条件下运行时,可按本部分计算相应精度等级的A计权声功率级以及倍频程或三分之一倍频程声功率级。 本部分适用于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固定式或移动式、刚性或弹性安装的交流发电机组。本部分只适用于陆用和船用发电机组,而不适用于航空和驱动陆用车辆和机车的发电机组。 注1:本部分是为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交流发电机组制定的,但对于往复式内燃机驱动的直流发电机组同样适用。 注2:对用于某些特殊场合(如医院、高层建筑等)的发电机组,有必要做出补充要求,但应以本部分的规定为基础。 注3:只有在同一测量精度下发电机组间才能进行真正的比较。
归口单位
全国移动电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执行单位
全国移动电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本部分由兰州电源车辆研究所负责起草。
起草者
部分主要起草人:张洪战、王丰玉、陈涵。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