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L/T 5137-2001
有效
中文名称: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 设计技术规程(附条文说明)
英文名称:Technical code for designing electrical measuring and energy metering device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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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J 9-1987(全部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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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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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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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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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 448-2000(注日期引用)
GB 1207-1997(注日期引用)
GB/T 13850-1998(注日期引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工业部令第8号《供电营业规则》(不注日期引用)
GB 1208-1997(注日期引用)
GBJ 63-1990(注日期引用)
SDGJ 17-1988(不注日期引用)
GB/T 14549-1993(注日期引用)
GB/T 3102.5-1993(注日期引用)
DL/T 5065-1996(注日期引用)
DL/T 5136-2001(注日期引用)
GB 3102.5-1993(注日期引用)
DL 5014-1992(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本规程规定了发电厂、变电所电测量及电能计量装置设计的基本原则、内容和要求。但不包括电气试验室的试验仪表装置。 本规程适用于新建或扩建的汽轮发电机及燃气轮机单机容量为50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厂,水轮发电机单机容量为10MW及以上的水利发电厂,发电/电动机组单机容量为10MW及以上的抽水蓄能发电厂以及交流额定电压为35kV~500kV的变电所和直流额定电压为100kV~500kV的直流换流站。 凡不符合上述容量和电压等级的新建或扩建发电厂、变电所和直流换流站可参照执行。 本规程仅规定计算机监测(控)系统电测量及电能计量数据的采集范围,以及采用计算机监测(控)时常测仪表的配置。对于发电厂、变电所计算机监测(控)系统、远动遥测及电量计费系统的设置及功能,应执行相关的规程和规定。
- 归口单位
- 主管部门
- 执行单位
- 起草单位
- 起草者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