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4407.2-2008
即将废止
中文名称:经济作物种子 第2部分:油料类
英文名称:Seed of economic crops - Part 2: Oil specie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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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407.2-1996(全部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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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4407.2-2024(全部代替)
-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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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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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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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3543(*)(不注日期引用)
GB/T 3543(所有部分)(不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GB 4407的本部分规定了油菜(Brassica napusL.)、向日葵(Helianthus annuus L.)、花生(Arachis hypogaeaL.)和芝麻(Sesamum indicum L.)种子的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和检验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上述所提及的油料类种子。
- 归口单位
- 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农业农村部
- 执行单位
- 全国农作物种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本部分负责起草单位: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湖北省种子管理站、四川省种子站、安徽省种子管理总站、江苏省种子站、内蒙古自治区种子管理站、辽宁省种子管理局、河南省种子管理站、河北省种子总站、陕西省种子管理站、山东省种子管理总站、山西省农业种子总站、湖北省种子集团公司、陕西省秦丰杂交油菜种子有限公司。
- 起草者
- 部分主要起草人:梁志杰、聂练兵、肖国锋、詹根印、金石桥、季广德、柏长青、张英、毛从亚、刘华开、何芳、张梅英、刘玉欣、赵建宗、傅友兰、朱迎春、张志刚、余有海、杨军。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