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17215.324-2017
已废止
中文名称:交流电测量设备 特殊要求 第24部分:静止式基波频率无功电能表(0.5S级,1S级和1级)
英文名称:Electricity metering equipment (a.c.)-Particular requirements-Part 24: Static meters for reactive energy at fundamental frequency (classes 0.5S , 1S and 1)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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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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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215.324-2022(全部代替)
-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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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2053-24-2014(等同)
-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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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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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7215.211-2006(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GB/T 17215.3的本部分仅适用于新制造的在50Hz或60Hz网络中测量交流无功电能的、经互感器接入的0.5S和lS级静止式无功电能表,以及直接接入的1级静止式无功电能表,并且仅适用于其型式试验。
本部分使用元功电能的传统定义,无功功率和电能仅由电流和电压的基波频率分量计算得来。见第3章。
本部分仅适用于一个测量单元和一个或多个计度器包封在同一表壳内组成的户内和户外用的静止式无功电能表。它也适用于一个或多个工作指示器及一个或多个测试输出。如果仪表具有测量一种以上能量的测量单元(多能量仪表),或者有其他功能单元,如最大需量指示器,电子费率寄存器,时间开关,纹波控制接收器,数据通信接口等也包封在该表壳内,则相关标准同样适用于这些功能单元。
本部分不适用于:
—接线端跨接电压超过600V(多相系统仪表为线对线电压)的无功电能表;
—便携式仪表;
—仪表计度器的数据接口;
—标准电能表。
可信性方面的要求按GB/T 17215.9系列标准。
- 归口单位
- 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 执行单位
- 全国电工仪器仪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哈尔滨电工仪表研究所、浙江正泰仪器仪表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重庆市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烟台东方威思顿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深圳市航天泰瑞捷电子有限公司、威胜集团有限公司、江苏林洋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仪玛电能测量技术(北京)有限公司、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计量中心、国网冀北电力有限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中国电工仪器仪表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深圳市银河表计股份有限公司、华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网江苏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深圳浩宁达仪表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百富电子技术有限公司、杭州炬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漳州科能电器有限公司、杭州西力电能表制造有限公司、青岛乾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时尚实业有限公司、云南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
- 起草者
- 蒋紫松、章登清、罗玉荣、侯兴哲、梁宵、陈波、王文国、郜波、林繁涛、陈蜜、熊兰英、彭建忠、郭越航、陈闻新、周忠祥、何培东、袁瑞铭、邵凤云、林国营、杨爱军、曾仕途、杨世海、蔡方辉、韩东、姜干才、陈永坤、朱永丰、周月江、高新、刘清蝉。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