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 14196.2-2008 即将废止

中文名称:白炽灯安全要求 第2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

英文名称:Incandescent lamps - Safety specifications - Part 2: Tungsten halogen lamps for domestic and similar general lighting purposes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K71】 电光源产品

ICS分类

【29.140.20】 白炽灯

发布日期

2008-12-30

实施日期

2010-04-01

废止日期

2026-01-01

被代替标准
GB 14196.2-2002(全部代替)
代替标准
GB/T 14196.2-2023(全部代替)
被采用标准
IEC 60432-2-2005(等同)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GB 14196.1-2008(注日期引用) GB/T 2900.65(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410(不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GB 14196的本部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卤钨灯的安全和互换性要求。它包括直接代替传统钨丝灯的卤钨灯和GB 14196.1-2008中没有作相应规定的新型卤钨灯,本部分中规定的这些卤钨灯的安全和互换性要求应与GB 14196.1-2008的规定结合使用。这些卤钨灯有如下特性: ——额定功率为250W以下(包括250W); ——额定电压为50V~250V之间(包括50V,250V); ——灯头为:B15d,B22d,E12,E14,E17,E26,E26d,E25/50X39,E27或E27/51X39。 符合本部分要求的灯是自屏蔽的,但不需要用特殊符号进行标记。由于它们直接替代传统的钨丝灯,因此也没有相应的灯具标记。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本部分起草单位: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桐乡市生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起草者
部分主要起草人:张俊斌、沈锦祥、赵秀荣。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