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4196.2-2008
即将废止
中文名称:白炽灯安全要求 第2部分:家庭和类似场合普通照明用卤钨灯
英文名称:Incandescent lamps - Safety specifications - Part 2: Tungsten halogen lamps for domestic and similar general lighting purpose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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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196.2-2002(全部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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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196.2-2023(全部代替)
-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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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0432-2-2005(等同)
-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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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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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196.1-2008(注日期引用)
GB/T 2900.65(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410(不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GB 14196的本部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卤钨灯的安全和互换性要求。它包括直接代替传统钨丝灯的卤钨灯和GB 14196.1-2008中没有作相应规定的新型卤钨灯,本部分中规定的这些卤钨灯的安全和互换性要求应与GB 14196.1-2008的规定结合使用。这些卤钨灯有如下特性:
——额定功率为250W以下(包括250W);
——额定电压为50V~250V之间(包括50V,250V);
——灯头为:B15d,B22d,E12,E14,E17,E26,E26d,E25/50X39,E27或E27/51X39。
符合本部分要求的灯是自屏蔽的,但不需要用特殊符号进行标记。由于它们直接替代传统的钨丝灯,因此也没有相应的灯具标记。
- 归口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起草单位
- 本部分起草单位: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桐乡市生辉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 起草者
- 部分主要起草人:张俊斌、沈锦祥、赵秀荣。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