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T 16935.4-2011 有效

中文名称:低压系统内设备的绝缘配合 第4部分:高频电压应力考虑事项

英文名称:Insulation coordination for equipment within low-voltage systems - Part 4: Consideration of high-frequency voltage stress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K30】 低压电器综合

ICS分类

【29.120】 电工器件

发布日期

2011-12-30

实施日期

2012-05-01

废止日期


被代替标准
代替标准
被采用标准
IEC 60664-4-2005(等同)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IEC 60664-5-2003(注日期引用) IEC 60664-1-1992(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112-2003(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GB/T 16935的本部分按电气设备的性能标准规定了电气设备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及固体绝缘的要求。本部分包含了有关绝缘配合的电气试验方法。本部分规定的最小电气间隙的值不适用于存在离子化气体的情况,针对该情况的特殊要求将由相关技术委员会规定。本部分适用于低压设备内耐受高频电压应力的基本绝缘、附加绝缘及加强绝缘。本部分中的绝缘尺寸数据直接适用于基本绝缘;对于加强绝缘,IEC 60664-1中给出的附加要求适用;本部分适用于基波频率在30kHz至10MHz范围之内的任意类型的周期电压作用条件下的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及固体绝缘尺寸的确定。本部分应与IEC 60664-1和IEC 60664-5配合使用,通过上述三项标准的配合使用,可使得IEC 60664-1和IEC 60664-5的电压频率限值提高到30kHz。在电压频率超过30kHz时,本部分也适用于IEC 60664-3及对类型I的保护。对于类型2的保护仍在考虑之中。本部分适用于应用在海拔不超过2000m环境中、额定电压不超过交流1000V的电器设备。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场合:在液态环境中;除空气外的其余气体环境中;在压缩空气中。
归口单位
全国低压设备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电器工业协会
执行单位
全国低压设备绝缘配合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本部分起草单位: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
起草者
部分主要起草人:章建兵、包革、吴庆云。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