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T 7424.3-2003 有效

中文名称:光缆 第3部分:分规范 室外光缆

英文名称:Optical fibre cables Part 3: Section specification- Outdoor cables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M33】 光通信设备

ICS分类

【33.180.10】 光纤和光缆

发布日期

2003-07-02

实施日期

2003-10-01

废止日期


被代替标准
代替标准
被采用标准
IEC 60794-3-2001(修改)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ITU-T 建议K.25(不注日期引用) GB/T 11327(所有部分)(不注日期引用) IEC/TS 61941(不注日期引用) IEC/TR 61282-3(不注日期引用) GB/T 9771(所有部分)(不注日期引用) GB/T 2951.10-1997(注日期引用) GB/T 11327(*)(不注日期引用) GB/T 6995.2(不注日期引用) GB/T 15972.4(不注日期引用) GB/T 11326.1-1989(注日期引用) GB/T 7424.1(不注日期引用) GB/T 15972.2(不注日期引用) GB/T 9771(*)(不注日期引用) GB/T 15972.3(不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本部分规定了主要用于公共通信网的单模光缆和光缆元件的要求。相似类型光缆的其他应用也可参照使用。 本部分适用于陆上室外光缆(包括管道光缆、直埋光缆、架空光缆、过湖和过河的水下光缆)。对于架空应用,本部分不包括安装在架空输电线附近的光缆,在这一应用场合,将要增加相应要求和试验方法。同时,本部分不包括光纤复合架空地线和挂在架空输电线的相线或地线上的光缆。对于过湖和过河的水下光缆,本部分不规定光缆的修理方法即不具有修理能力,也未包括带有水下线路放大器的光缆。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
起草单位
本部分起草单位:信息产业部电子第八研究所、信息产业部电信科学技术第五研究所。
起草者
部分主要起草人:杨可贵、陈晓燕、李运发、李辉、王则民、王跃明。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