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T 15000.7-2012 已废止

中文名称:标准样品工作导则(7) 标准样品生产者能力的通用要求

英文名称:Directives for the work of reference materials(7) - General requirements for the competence of reference material producers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A00】 标准化、质量管理

ICS分类

【01.120】 标准化总则

发布日期

2012-12-31

实施日期

2013-06-01

废止日期

2021-08-01

被代替标准
GB/T 15000.7-2001(全部代替)
代替标准
GB/T 15000.7-2021(全部代替)
被采用标准
ISO GUIDE 34-2009(等同)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本部分规定了标准样品生产者证明其运作能力时应遵循的通用要求,只有符合这些要求才能被承认有能力从事标准样品的生产。本部分适用于标准样品生产者建立和运行其质量、行政和技术运作的管理体系,也适用于标准样品的客户、法定管理机构和认可机构确认和承认标准样品生产者的能力。本部分规定了标准样品生产应符合的管理体系要求,该要求是标准样品生产者总的质量保证(QA)程序的组成部分。本部分涵盖了有证和非有证(non-certified)标准样品的生产。对非有证标准样品的生产要求不及有证标准样品严格,本部分规定了非有证标准样品生产的最低要求。
归口单位
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标准样品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中国标准化协会、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国家地质实验测试中心、中国标准化研究院、钢铁研究总院分析测试研究所、国家纳米科学中心、环境保护部标准样品研究所、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起草者
吴忠祥、翟培军、王丽敏、徐大军、王苏明、丁文兴等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