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19510.202-2023
未生效
中文名称:光源控制装置 第2-2部分:钨丝灯用直流/交流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Controlgear for electric light sources—Part 2-2: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d.c. or a.c. supplied electronic step-down convertors for filament lamp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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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510.3-2009(全部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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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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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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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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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本文件规定了IEC 60357所述的卤钨灯和其他钨丝灯用的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安全要求。这种电子降压转换器使用不大于250 V的直流电源或不大于1000 V,频率为50 Hz或60 Hz的交流电源,其在导线之间或任一导线与地线之间的额定输出电压不大于50 V ( 有效值 ),其工作频率不同于电源频率 ,或不大于120 V无纹波直流电压 。
注 : 50 V额定输出电压极限值符合 GB/T 18379-2001中电压区段I的要求。
装有过热保护装置的电子降压转换器的特殊要求在附录C中给出 。
安全特低电压 ( SELV ) 转换器的特殊补充要求在附录I中给出 。
性能要求在IEC 61047中给出 。
作为灯具部件的插入式转换器,视为内装式转换器,参照灯具标准的附加要求 。
- 归口单位
-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执行单位
-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浙江汉蓝光电有限公司、绍兴上虞菁华背光源有限公司、浙江上光照明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有限公司
- 起草者
- 吴永强、杭军、陆军民、柯柏权、包琳婕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