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T 15042-2008 有效

中文名称:灯用附件 放电灯(管形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 性能要求

英文名称:Auxiliaries for lamps - Ballasts for discharge lamps (excluding tubular fluorescent lamps) - Performance requirements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K74】 灯具附件

ICS分类

【29.140.30】 荧光灯、放电灯

发布日期

2008-12-30

实施日期

2009-09-01

废止日期


被代替标准
GB/T 15042-2005(全部代替)
代替标准
被采用标准
IEC 60923-2006(等同)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IEC 60662(不注日期引用) IEC 61167(不注日期引用) GB/T 19510.10(不注日期引用) GB/T 19510.1(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188(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192(不注日期引用) GB/T 19510.2(不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高压汞灯、低压钠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等放电灯用镇流器的性能要求。第12章~第15章对特定类型的镇流器均规定了具体要求。本标准所论述的是使用50H或60Hz、1000V以下交流电源的电感式放电灯用镇流器,灯的额定功率、尺寸及特性均应符合相应IEC的灯标准的规定。 注1:对于某些类型的放电灯,需要使用触发器。 注2:对于装有申联电容器或使用串联电容器的镇流器,其要求尚在研究之中。 注3:管形荧光灯用镇流器的性能要求在GB/T 14044中给出。 注4:已有关于灯具和独立式控制器装置等最终产成品的电源电流谐波规律规定的各地方标准。在此方面,灯具中的控制器装置在此方面为主要因素尤为突出。控制器装置和及其他部件应一起满足符合这些标准。
归口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执行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单位:福建源光亚明电器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
起草者
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和泉、林兴、俞安琪、区志杨、柯柏权。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