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 3883.1-1991 已废止

中文名称:手持式电动工具的安全 第一部分: 一般要求

英文名称:Safety of hand-held motor operated tools; Part 1 general requirement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K64】 电动工具

ICS分类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废止日期

2001-07-01

被代替标准
GB 3883.1-1983(全部代替)
代替标准
GB 3883.1-2000(全部代替)
被采用标准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修订记录
GB 3883.1-1991AMD.1
标准摘要
本标准适用于供户内或户外使用的由电动机或电磁铁驱动的手持式工具。 手持式电动工具(以下称为工具),凡其本身不作任何改装,即能安装在支架上作固定式工具使用的,均属本标准的适用范围。 装有电加热元件的工具属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但这样的工具也应符合GB4705.1,只要合理地使用它。 对用电池作电源的工具的专用要求将在第二部分中规定,但是有关机械安全的要求仍然适用于这些工具。 对更换型工具(见定义2.2.16)的专用v求正在研究中。此外,本标准的要求凡适用于更换型工具的条款均可适用。
归口单位
主管部门
执行单位
起草单位
起草者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