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 19510.4-2005 已废止

中文名称:灯的控制装置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Lamp controlgerar—Part 4: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c.supplied electronic ballasts for fluorescent lamps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K74】 灯具附件

ICS分类

【29.140.99】 有关灯的其他标准

发布日期

2005-01-18

实施日期

2005-08-01

废止日期

2010-12-01

被代替标准
GB 15143-1994(全部代替)
代替标准
GB 19510.4-2009(全部代替)
被采用标准
IEC 61347-2-3-2000(等同)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GB 7000.2(不注日期引用) GB 19510.8(不注日期引用) GB 19510.1(不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归口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执行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飞利浦照明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惠州TCL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光达照明有限公司、华东电子集团公司、浙江兰在是市昌盛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华源灯具有限公司、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起草者
部分主要起草人:俞安琪、胡逢康、康敬琦、邹瑛、杭军、吴国明、李裕人、道德宁、何昌成、王建明、黄佩、董健明、屈索辉、杨小平。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