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9510.4-2005
已废止
中文名称:灯的控制装置 第4部分:荧光灯用交流电子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Lamp controlgerar—Part 4: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c.supplied electronic ballasts for fluorescent lamp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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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5143-1994(全部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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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510.4-2009(全部代替)
-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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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1347-2-3-2000(等同)
-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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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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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7000.2(不注日期引用)
GB 19510.8(不注日期引用)
GB 19510.1(不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归口单位
-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执行单位
-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本部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飞利浦照明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惠州TCL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光达照明有限公司、华东电子集团公司、浙江兰在是市昌盛电子有限公司、上海华源灯具有限公司、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
- 起草者
- 部分主要起草人:俞安琪、胡逢康、康敬琦、邹瑛、杭军、吴国明、李裕人、道德宁、何昌成、王建明、黄佩、董健明、屈索辉、杨小平。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