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8466-2005
有效
中文名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英文名称:Discharge standard of water pollutants for medical organization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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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8466-2001(全部代替)
GB 8978-1996(部分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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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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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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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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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J/T 55(不注日期引用)
GB 3838(不注日期引用)
GB 3097(不注日期引用)
GB 16297(不注日期引用)
HJ/T 91(不注日期引用)
GB 8978(不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本标准规定了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的废气、污泥的污染物控制项目及其排放和控制限值、处理工艺和消毒要求、取样与监测和标准的实施与监督。
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污水、污水处理站产生污泥及废气排放的控制,医疗机构建设项目的环 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验收及验收后的排放管理。当医疗机构的办公区、非医疗生 活区等污水与病区污水合流收集时,其综合污水排放均执行本标准。建有分流污水收集系统的医疗 机构,其非病区生活区污水排放执行GB 8978的相关规定。
- 归口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主管部门
- 生态环境部
- 执行单位
- 生态环境部
- 起草单位
- 起草者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