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AQ 3009-2007 有效

中文名称: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

英文名称:Safety criterion for electrical apparatus in hazardous areas


标准组织

【AQ】 安全生产行业标准

CCS分类

【K35】 防爆电器

ICS分类

【29.260.20】 易爆环境用电气设备

发布日期

2007-10-22

实施日期

2008-01-01

废止日期


被代替标准
代替标准
被采用标准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GB/T 14823.1-1993(注日期引用) ISO 4225-1994(注日期引用) GB 16895(不注日期引用) GB 12476.1-2000(注日期引用) GB 3836.4-2000(注日期引用) GB 3836.5-2004(注日期引用) GB 3836.15-2000(注日期引用) GB 50058-1992(注日期引用) GB/T 18380.1~18380.3-2001(不注日期引用) GB 3836.13-1997(注日期引用) GB 3836.1-2000(注日期引用) GB 12476.2-2006(注日期引用) GB 3836.14-2000(注日期引用) IEC 60364(不注日期引用) GB 3836.3-2000(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或可燃性粉尘环境中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的安全要求及检查程序。 本标准不适用于下列环境:——煤矿井下;—炸药的制造和加工场所;——医疗室。
归口单位
主管部门
执行单位
起草单位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安全生产上海矿用设备检测检验中心。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国家安全生产上海防爆电气检测检验中心、国家安全生产南阳防爆电气检测检验中心。
起草者
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斌、徐建平、王其刊、葛青、王军、郁文哉、卢巧、曹广辉、谢平凡。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