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55006-2021
有效
中文名称:钢结构通用规范
英文名称:General code for steel structures
- 被代替标准
-
GB 50017-2017(部分代替)
JGJ 7-2010(部分代替)
GB 50661-2011(部分代替)
GB 50205-2020(部分代替)
- 代替标准
-
- 被采用标准
-
- 采用标准
-
- 引用标准
-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1.0.2除下列工程外,钢结构工程必须执行本规范。
1 公路、铁路桥梁;
2 压力容器、化工容器、燃气管道;
3 水利、水工、水运和航道工程。
1.0.3 钢结构工程建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 满足适用、经济和耐久性要求;
2 提高工程建设质量和运营维护水平;
3 符合国家节能、环保、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等政策;
4 符合建筑技术的发展方向,鼓励新技术应用。
1.0.4工程建设所采用的技术方法和措施是否符合本规范要求, 由相关责任主体判定。其中,创新性的技术方法和措施,应进行论证并符合本规范中有关性能的要求。
- 归口单位
- 主管部门
- 执行单位
- 起草单位
- 起草者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