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T 18345.1-2001 有效

中文名称:燃气轮机 烟气排放 第1部分: 测量与评估

英文名称:Gas turbines--Exhaust gas emission--Part 1: Measurement and evaluation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Z64】 流动污染源排放标准

ICS分类

【13.040.50】 移动源排放限值

发布日期

2001-03-26

实施日期

2001-08-01

废止日期


被代替标准
代替标准
被采用标准
ISO 11042-1-1996(等同)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ISO 2533-1975(注日期引用) ISO 6141-1984(不注日期引用) GB/T 14100-1993(注日期引用) ISO 5063-1978(不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燃气轮机烟气排放的测量与评估使用方法,并定义了相应的排放术语。本标准提供了对试验环境、仪器及测量精度与数据修正的要求,使烟气排放的鉴定有了统一的标准。同时还给出了表示烟气排放物的各种形式之间的关系。 依据本标准进行烟气测量时,要测的组分应由有关各方协商决定。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产生机械轴功率和(或)用作发电驱动的燃气轮机,但不包括航空燃气轮机。对配备有利用排气余热的装置,本标准的规定可作为基础使用。 本标准适用于开式循环过程的燃气轮机。对半闭式循环的燃气轮机、配备自由活塞式压气机或带有特殊热源的燃气轮机,本标准的规定可作为基础使用。 本标准可用于燃气轮机烟气排放物的验收试验。
归口单位
全国燃气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
执行单位
全国燃气轮机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本标准由南京燃气轮机研究所、上海发电设备成套设计研究所、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浙江省电力设计院、苏州高达热电厂负责起草。
起草者
标准主要起草人:盛亦儿、苏锴、方晓燕、何语平、涂庆国、胡星辉。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