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5296.3-2008
有效
中文名称:消费品使用说明 化妆品通用标签
英文名称:Instruction for use of consumer products - General labelling for cosmetic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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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5296.3-1995(全部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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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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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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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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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不注日期引用)
全国香料香精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和卫生部化妆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合编译《化妆品成分国际名》(不注日期引用)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8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不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GB 5296的本部分规定了化妆品销售包装通用标签的形式、基本原则、标注内容和标注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的化妆品。
- 归口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起草单位
- 上海家化联合股份有限公司、宝洁(中国)有限公司、联合利华股份有限公司、资生堂丽源化妆品有限公司、安利(中国)日用品有限公司和欧莱雅(中国)有限公司
- 起草者
- 部分主要起草人:王寒洲、陈洪蕊、焦晨星、张昱、闫峻、姜宜凡。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