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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号:CB/T 3450-1992
有效
中文名称:船用压缩空气干燥器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
标准组织
【CB】 船舶行业标准
CCS分类
【U57】 船用液压、气动元件及附件
ICS分类
发布日期
1992-03-07
实施日期
1992-10-01
废止日期
被代替标准
代替标准
被采用标准
ISO 7183-1986(非等效)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CB* 3225(不注日期引用)
JB 741(不注日期引用)
GB 4830(不注日期引用)
GB 7932(不注日期引用)
GB 2624(不注日期引用)
GB/T 13306(不注日期引用)
GB 4208(不注日期引用)
GB 2423(不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船用冷冻式和吸附式两种压缩空气干燥器的主要性能和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各类船舶及海上平台使用的空气压缩机输出气源,压力范围为0.16~3.15MPa的冷冻式和吸附式压缩空气干燥器。不包括其他形式的干燥器。
归口单位
主管部门
执行单位
起草单位
本标准由上海船舶研究设计院负责起草。
起草者
标准主要起草人廖定一、邬显胜。
简评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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