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9254.1-2021
有效
中文名称:信息技术设备、多媒体设备和接收机 电磁兼容 第1部分:发射要求
英文名称:Information technology equipment , multimedia equipment and receivers一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Part 1: Emission requirement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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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9254-2008(全部代替)
GB/T 13837-2012(全部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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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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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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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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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6113.104-2016(注日期引用)
IEC 61000-4-6-2008(注日期引用)
CISPR 16-1-1:2010+ A1:2010+A2:2014(不注日期引用)
CISPR 16-1-2:2003+A1:2004+A2:2006(不注日期引用)
ISO/IEC 17025-2005(注日期引用)
GB/T 6113.106-2018(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本文件适用于其额定交流电压有效值或直流电压不超过600V的信息技术设备(3.1.19)、音频设备(3.1.6),视频设备(3.1.31),广播接收设备(3.1.7)。娱乐灯光控制设备(3.1.14)及其组合。
本文件也适用于专业用途的上述设备。
本文件规定的发射要求不适用于ITU定义的无线电发射机产生的有意发射,也不适用于与这些有意发射相关的杂散发射。
在其他IEC/CISPR对应的国家标准(除了GB/T 9254和GB/T 13837)中对本文件适用频段规定了发射要求的设备,不包括在本文件的范围内。
本文件不适用于现场试验。
本文件包含八级和B级设备,设备的分级见第4章的规定。
本文件的目的:
a)建立要求,为无线电频谱提供足够的保护,以保证9kHz~400GHz频段内的无线电业务按预期工作。
b)规定程序,确保测量的复现性和结果的重复性。
- 归口单位
- 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第三研究所、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市质量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中国质量认证中心、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广播电视规划院、北京交通大学、南京容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北京福测电子仪器有限公司、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中检集团南方测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尊冠科技有限公司、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东南大学、中认尚动(上海)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起草者
- 李焕然、张强、徐嵬、林京平、吕飞燕、张兴海、陈业刚、陈辉、朱琳、周镒、陶洪波、蔡晓梅、朱云、崔强、章霞、曾博、兰德福、刘佳、李思雄、徐春峰、王敏良、尹晗芳、周香、黄晓霈、龙圣。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