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DL/T 1606-2016
有效
中文名称:燃气轮机烟气排放测量与评估
英文名称:Gas turbine-exhaust gas emission: measurement and evaluation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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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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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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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 11042-1-1996(等同)
-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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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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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4100-1993(注日期引用)
ISO 2533-1975(注日期引用)
ISO 5063-1978(不注日期引用)
ISO 6141-1984(不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本标准建立了燃气轮机烟气排放的测量和评价方法,并定义了相应的排放术语。提出了对试验环境、使用仪器、测量质量以及数据修正的要求,对烟气排放有了统一的评价标准。同时,也给出了烟气排放不同表述形式之间的关系。
依据本标准进行烟气测量时,需要测量的组分由试验有关各方协商确定。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用于机械驱动以及(或)用于发电(用于航空的除外)的燃气轮机。对于配有余热回收装置的系统来说,本标准中的相关定义可作为依据。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开式循环的燃气轮机。对于半开式循环以及配有自由式活塞压气机或专门热源的燃气轮机,本标准亦可作为依据。
本标准可用于燃气轮机烟气排放的验收试验。
- 归口单位
- 中国电力行业联合循环发电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执行单位
- 起草单位
- 西安热工研究院有限公司。
- 起草者
- 赵永坚、常经纬、孟勇、刘振琪。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