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 19652-2005 即将废止

中文名称:放电灯(荧光灯除外)安全要求

英文名称:Discharge lamps(excluding fluorescent lamps)-Safety specifications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K71】 电光源产品

ICS分类

【29.140.30】 荧光灯、放电灯

发布日期

2005-01-18

实施日期

2005-08-01

废止日期

2026-01-01

被代替标准
GB 7248-1987(全部代替)
代替标准
GB/T 19652-2023(全部代替)
被采用标准
IEC 62035-1999(等同)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IEC 60061-1(不注日期引用) GB/T 5169.10(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662(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061-2(不注日期引用) GB/T 15042(不注日期引用) QB 2276(不注日期引用) IEC 61167(不注日期引用) ISO 4046(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061-4(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061-3(不注日期引用) GB 19510.10(不注日期引用) GB/T 19655(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050(845)(不注日期引用) GB 7000.1(不注日期引用) GB 19510.2(不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普通照明用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低压钠灯和高强度放电灯孽王IP).即高压汞灯(包括自镇流汞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 化物灯。本标准对单端灯和双端好均适用,附录A列出了饭用灯头型号。 本标准的各项要求只涉及型式试验。合格条件(包括统计评定方法)尚在研究之中。 符合本标准的灯在配以相应镇流器、启动装置和灯具的情况下可以在90%~110%的额定电源电压下安全地工作,其中镇流器应符合GB 19510.10,GB 15042;启动装置应符合GB 19510.2,IEC 60927;灯具应符合GB 7000.1。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本标准起草单位:北京电光源研究所、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上海源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起草者
标准主要起草人:黄佩、屈素辉、杨小平、陆扬、张琳、徐月芬、叶际爽、叶达。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