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HJ 1206-2021 有效

中文名称: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人造板工业

英文名称:


标准组织

【HJ】 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CCS分类

【Z】 环境保护

ICS分类


发布日期

2021-11-13

实施日期

2022-01-01

废止日期


被代替标准
代替标准
被采用标准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板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人造板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HJ820执行。
归口单位
主管部门
执行单位
起草单位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邢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起草者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