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信端入口
扬州市先进制造业标准信息服务平台
标准详情
标准号:HJ 1206-2021
有效
中文名称: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人造板工业
英文名称:
- 被代替标准
-
- 代替标准
-
- 被采用标准
-
- 采用标准
-
- 引用标准
-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本标准规定了人造板工业排污单位自行监测的一般要求、监测方案制定、信息记录和报告的基本内容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人造板工业排污单位在生产运行阶段对其排放的水、气污染物,噪声以及对其周边环境质量影响开展自行监测。
自备火力发电机组(厂)、配套动力锅炉的自行监测要求按照HJ820执行。
- 归口单位
- 主管部门
- 执行单位
- 起草单位
- 天津市生态环境监测中心、河北省邢台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 起草者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