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DL/T 719-2000 有效

中文名称:远动设备及系统 第5部分:传输规约 第102篇:电力系统电能累计量传输配套标准

英文名称:Telecontrol equipment and systems Part 5:Transmission protocol Section 102:companion standard for the transmission of integrated totals in electric power systems


标准组织

【DL】 电力行业标准

CCS分类

【F21】 电力系统

ICS分类


发布日期

2000-11-03

实施日期

2001-01-01

废止日期


被代替标准
代替标准
被采用标准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IEC 60870-5-4-1993(注日期引用) IEC 60870-5-3-1992(注日期引用) IEC 60870-1-1-1988(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870-1-3-1990(不注日期引用) ITU-TV.28-1994(不注日期引用) ITU-TV.24-1994(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870-5-5-1995(注日期引用) IEC 60870-5-1-1990(注日期引用) IEC 60870-5-2-1992(注日期引用) IEC 60050(371)-1984(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870-1-4-1994(不注日期引用) DL/T 634-1997(注日期引用) ISO/IEC 8482-1993(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电能累计量得传输规。 本标准适用于电量计费系统,电能累积量是在作为能量管理系统(EMS)功能的一部分,适用于高压(110kV)或者中压(35kV、10kV)电力网,在电力公司之间传输的代表能量总数的电能累积量,或在一个电力公司和一个独立生产者之间传输的能量总属的电能累积量,而不涉及到低压(380/220V)电力网或者电能消费表计它们自己之间的接口。 电力公司之间或重工业(电力大用户)和电力公司之间所交换的电能累计量,一般是通过定期地传送电能累积量的值加以刷新,定期接受的信息可用来对电力网范围内的电能分配情况进行监视和控制。换的计费电能累计量是取决于这些信息的正确传输,因此有必要提高数据完整性的等级。
归口单位
主管部门
执行单位
起草单位
本标准由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华东电力集团公司负责起草,国调中心、东北电网调度通信中心、电力自动化研究院、南京电力自动化设备总厂参加。
起草者
标准主要起草人:谭文恕、潘勇伟、张秀莲、明祖宇、张长银、陈鼎坤、赵宗强。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