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 20890-2007 有效

中文名称: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英文名称:Test Procedures and Requirement of Durability of Emission Control Systems for Heavy-duty Vehicles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Z64】 流动污染源排放标准

ICS分类

【13.040.50】 移动源排放限值

发布日期

2007-04-03

实施日期

2007-10-01

废止日期


被代替标准
代替标准
被采用标准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GB/T 15089-2001(注日期引用) GB/T 12678-1990(注日期引用) GB/T 19147-2003(注日期引用) GB 18047-2000(注日期引用) GB 14762-2002(注日期引用) GB/T 19055-2003(注日期引用) GB/T 12548-1990(注日期引用) GB 17930(不注日期引用) GB/T 12534-1990(注日期引用) GB 17691-2001(注日期引用) GB/T 12679-1990(注日期引用) GB 19159-2003(注日期引用) GB/T 18297-2001(注日期引用) GB 17691-2005(注日期引用) GB/T 5181-2001(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重型汽车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要求及试验方法。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排气后处理装置、设计车速大于25km/h的M2,M3,N2和N3类及总质量大于 3500kg的m1类机动车的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对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耐久性的考核。 凡采用排气后处理装置的机动车按GB 14762-2002或GB 17691-2001第II阶段、或者GB 17691-2005第i阶段进行型式核准和生产一致性检查时,应满足本标准对排气污染物排放控制系统 耐久性的要求。 以独立技术总成进行型式核准的排气后处理装置,可执行本标准。
归口单位
生态环境部
主管部门
生态环境部
执行单位
生态环境部
起草单位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济南汽车检测中心
起草者
尤林华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