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Z 51-2009 有效

中文名称: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标准

英文名称:Diagnostic criteria of occupational chemical skin burns


标准组织

【GBZ】 中国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CCS分类

【C60】 职业病诊断标准

ICS分类

【13.100】 职业安全、工业卫生

发布日期

2009-03-16

实施日期

2009-11-01

废止日期


被代替标准
GBZ 51-2002(全部代替)
代替标准
被采用标准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GB/T 16180(不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本标准规定了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诊断原则、诊断及分级标准以及处理原则。 本标准适用于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的诊断及处理。对非职业性化学性皮肤灼伤的诊断及处理,也可参考本标准。
归口单位
主管部门
执行单位
起草单位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化工职业病防治院。
起草者
标准主要起草人:闻建范、李思惠、王洁、付绪珍、王志红。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