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HB 6167.1-2014
有效
中文名称: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部分:总则
英文名称: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irborne equipment of civil airplane-Part 1: General principle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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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B 6167.1-1989(全部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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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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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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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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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422(不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本部分规定了民用飞机机载设备实验室环境试验术语、正常试验大气条件、环境试验条件允差、试验设备、试验样品的安装、试验箱内空气沮度的测量、多单元组成的设备试验、试验顺序、敏感性试验的试验样品配置、设备性能标准及环境试验标识等。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机载设备实验室环境试验,作为考核机载设备在本系列标准规定的环境条件下的功能和性能,但不能用于确定其使用寿命。
- 归口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主管部门
- 执行单位
- 起草单位
-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 起草者
- 程丛高。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