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16902.1-2017
有效
中文名称:设备用图形符号表示规则 第1部分:符号原图的设计原则
英文名称:Rules for the presentation of graphical symbols for use on equipment—Part 1:Design principles for symbol original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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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902.1-2004(全部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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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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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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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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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GB/T16902的本部分规定了设备用图形符号的符号原图的设计程序、设计原则以及基本图型的使用原则等,并在附录A中给出了符号原图的名称、说明和注的编写规则。
本部分适用于以下用途的图形符号:
——标示设备或其组成部分(例如,控制器或显示器);
——指示功能状态或功能(例如,通、断、告警);
——标示连接(例如,端子、加注口);
——在包装上提供信息(例如,内容物的识别、装卸说明);
——提供设备的操作说明(例如,使用的限制)。
本部分不适用于以下用途的图形符号:
——安全标志;
——图样和简图;
——技术文件;
——公共信息。
- 归口单位
- 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全国图形符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机械科学研究总院、北京市地铁运营有限公司线路分公司、中国石化工程建设有限公司
- 起草者
- 陈永权、白殿一、邹传瑜、杨东拜、高永梅、周克、齐青、张亮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