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16716.4-2010
已废止
中文名称:包装与包装废弃物 第4部分:重复使用
英文名称: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 Part 4:Reuse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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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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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6716.3-2018(全部代替)
-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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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13429-2004(等同)
-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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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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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N 13431(不注日期引用)
GB/T 16716.5(不注日期引用)
EN 13432(不注日期引用)
GB/T 23156(不注日期引用)
GB/T 16716.2(不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归口单位
-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本部分由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负责起草,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 起草者
- 部分主要起草人:王远德、李建华、郭振梅、孙琦、周加彦、邵永红。
- 简评
- 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规定了评估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及其系统的方法、要求、程序和准则,适用于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及其系统。本标准内容与EN 13427-2004 《包装 包装和包装废弃物范围内欧洲标准的使用要求》(英文版)的一致性程度为等同。本标准为GB/T 16716《包装与包装废弃物》的第4部分,本部分的技术内容与EN 13429-2004 《包装 重复使用》(英文版)的一致性程度为等同。本部分做了如下编辑性修改:“本欧洲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删除了欧洲标准的目录、前言、引言和目录ZA;用“GB/T 16716.2”代替“EN 13427”;用“GB/T 16716.5”代替“EN 13430";用“GB/T 23156”代替“EN 13193";为便于可重复使用包装的识别,增加了附录NA。标准的发布实施对引导国内包装行业采用绿色包装材料、采用绿色包装设计技术、重视对包装废弃物的治理、加强包装废弃物的管理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