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T 16716.4-2010 已废止

中文名称:包装与包装废弃物 第4部分:重复使用

英文名称:Packaging and packaging waste - Part 4:Reuse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A80】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综合

ICS分类

【55.020】 货物的包装和调运综合

发布日期

2010-08-09

实施日期

2011-01-01

废止日期

2018-12-28

被代替标准
代替标准
GB/T 16716.3-2018(全部代替)
被采用标准
EN 13429-2004(等同)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EN 13431(不注日期引用) GB/T 16716.5(不注日期引用) EN 13432(不注日期引用) GB/T 23156(不注日期引用) GB/T 16716.2(不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归口单位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包装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本部分由中国出口商品包装研究所负责起草,山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参加起草。
起草者
部分主要起草人:王远德、李建华、郭振梅、孙琦、周加彦、邵永红。
简评
本标准为推荐性国家标准,规定了评估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及其系统的方法、要求、程序和准则,适用于可重复使用的包装及其系统。本标准内容与EN 13427-2004 《包装 包装和包装废弃物范围内欧洲标准的使用要求》(英文版)的一致性程度为等同。本标准为GB/T 16716《包装与包装废弃物》的第4部分,本部分的技术内容与EN 13429-2004 《包装 重复使用》(英文版)的一致性程度为等同。本部分做了如下编辑性修改:“本欧洲标准”一词改为“本部分”;删除了欧洲标准的目录、前言、引言和目录ZA;用“GB/T 16716.2”代替“EN 13427”;用“GB/T 16716.5”代替“EN 13430";用“GB/T 23156”代替“EN 13193";为便于可重复使用包装的识别,增加了附录NA。标准的发布实施对引导国内包装行业采用绿色包装材料、采用绿色包装设计技术、重视对包装废弃物的治理、加强包装废弃物的管理等方面起到积极作用。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