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7799.3-2023
有效
中文名称:电磁兼容 通用标准 第3部分:居住环境中设备的发射
英文名称: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EMC)—Generic standards—Part 3: Emission standard for equipment in residential environment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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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799.3-2012(全部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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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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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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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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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本文件作为通用的电磁兼容(EMC)发射标准,仅适用于未发布相关专用产品或产品类EMC发射标准的情况。
本文件规定的发射要求,适用于在居住场所(见3.1.14)环境中使用的电气和电子设备,也适用于在其他场所使用的未包含在IEC61000-6-4或IEC61000-6-8范围内的电气和电子设备。
制定本文件的目的是使所有在居住、商业和轻工业环境中使用的设备被本文件或IEC61000-6-8覆盖。如有分歧,则适用本文件的要求。
本文件规定了频率范围高达400GHz的传导和辐射发射测试要求,其目的是给以上规定的电磁环境中使用的接收设备提供足够的保护。本文件中规定的试验并未包括全部的骚扰现象,而仅考虑与本文件所列环境内运行设备相关的骚扰现象。
本文件的发射要求不适用于国际电信联盟(ITU)定义的无线电发射机的有意发射及其谐波。
注1:本文件无安全要求。
注2:在特殊情况下,本文件规定的限值不能提供足够的保护。例如,在设备附近使用敏感的接收设备。在这些情况下,可能霈采取附加的改善措施。
注3:本文件不包括设备故障情况下产生的骚扰。
注4:本文件的要求比IEC61000-6-4和IEC61000-6-8的要求更严格或与之相当,设备如果符合本文件的要求也符合IEC61000-6-4和IEC61000-6-8的要求。
- 归口单位
- 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无线电业务保护分会
- 主管部门
-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 执行单位
- 全国无线电干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上海电器科学研究所(集团)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上海添唯认证技术有限公司、辽宁省检验检测认证中心、深圳感臻智能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海关技术中心、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广州致远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广州市弘宇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天纬检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苏州熠品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东电检测技术服务(天津)有限公司、北京泰瑞特检测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湖北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中国医学科学院生物医学工程研究所、江苏省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江苏省信息安全测评中心)、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深圳市梓晶微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南方硅谷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添唯检验检测(江苏)有限公司、深圳市猿人创新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美置乡墅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玩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起草者
- 邢琳、王萌、赵佳洋、冯达、刘大照、崔强、宣萍、陈勇志、吴超宇、柳晓、赵薛、黄友云、张锐、徐嵬、刘堃、徐扬、蒲江波、孟凡钧、李妮、黄彬阳、李焕然、杜志华、李婷、姚博、周海鹏、侯俊、丁雪亮、周卿权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