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 6675.4-2014 有效

中文名称:玩具安全 第4部分:特定元素的迁移

英文名称:Safety of toys―Part 4: 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Y57】 玩具

ICS分类

【97.200.50】 玩具

发布日期

2014-05-06

实施日期

2016-01-01

废止日期


被代替标准
GB 6675-2003(部分代替)
代替标准
被采用标准
ISO 8124-3-2010(修改)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GB/T 6682(不注日期引用) GB 6675.2(不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1.1 GB 6675的本部分规定了玩具材料和玩具部件中可迁移元素——锑、砷、钡、镉、铬、铅、汞和硒的最大限量要求、取样方法,以及测试试样的制备和提取程序。 1.2 本部分规定的可迁移元素的最大限量要求适用于以下玩具材料: ——色漆、清漆、生漆、油墨、聚合物涂层和类似的涂层(见8.1); ——聚合物和类似材料,包括无论是否有纺织物增强的层压材料,但不包括其他纺织物和无纺布 (见8.2); ——单位面积最大质量不超过400g/m2的纸和纸板(见8.3); ——天然、人造或合成纺织物(见8.4); ——玻璃/陶/金属材料,但用于电气连接的铅焊剂除外(见8.5); ——其他可浸染色材料,不管是否被浸染色(如木材、纤维板、硬纸板、骨头和皮革)(见8.6); ——会留下痕迹的材料(如铅笔中的石墨材料和钢笔中的液体墨水)(见8.7); ——软性造型材料,包括造型土和凝胶(见8.8); ——用在玩具中的颜料,包括指画颜料、清漆、生漆、釉质粉及其他类似的固态或液态材料(见8.9)。 1.3 本部分的要求适用于以下玩具、玩具部件及玩具材料(见C.2.1): ——所有预定用于与食物或嘴接触的玩具、化妆品玩具和属于玩具类的书写用具,无论任何年龄段 或推荐适用的年龄标识。 ——预定用于或适用于72个月及以下儿童使用的所有玩具。 ——可触及的涂层,无论任何年龄段或推荐适用的年龄标识。 ——可触及的液体、膏状物和凝胶(例如液态油漆、造型化合物),无论任何年龄段或推荐适用的年 龄标识。 1.4 包装材料不包括在本部分的适用范围内,除非它们是预定需保留的,例如盒子、容器,或者除非它 们构成玩具的一部分或设计具有玩耍的价值(见C.2.2)。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本部分起草单位: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东奥飞动漫文化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天祥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深圳松辉化工有限公司/万辉涂料有限公司、好孩子儿童用品有限公司、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玩具实验室、广东省汕头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北京中轻联认证中心、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谱尼测试科技(北京)有限公司。
起草者
部分主要起草人:谢月亮、杨万颖、黄理纳、王龙、王学琴、陈晓华、雷再明、方玉明、张士、陈小珍。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