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T 4208-2017 有效

中文名称: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英文名称:Degrees of protection provided by enclosure (IP code)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K09】 卫生、安全、劳动保护

ICS分类

【13.260】 电击防护

发布日期

2017-07-31

实施日期

2018-02-01

废止日期


被代替标准
GB/T 4208-2008(全部代替)
代替标准
被采用标准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GB/T 2423.37-2006(注日期引用) GB/T 2421.1-2008(注日期引用) IEC 60050-195-1998(注日期引用) IEC 60050(826)-1982(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071-2-1996(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GB/T 4208-2017REV.1:2024
标准摘要
本标准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72.5kV,借助外壳防护的电气设备的防护分级。 本标准的目的如下: a)规定电气设备下述内容的外壳防护等级: 1)对人体触及外壳内的危险部件的防护; 2)对固体异物进入外壳内设备的防护; 3)对水进入外壳内对设备造成有害影响的防护。 b)防护等级的标识。 c)各防护等级标识的要求。 d)按本标准的要求对外壳作验证试验。 各类产品引用外壳防护等级的程度和方式,以及采用何种外壳,留待产品标准决定,对具体的防护等级所采用的试验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必要时,在有关产品标准中可增加补充要求。可在有关产品标准中作具体规定的细则参见附录B。 对特殊型式的设备,产品标准可以规定不同的要求,但至少要保证相同的安全水平。 本标准仅考虑在各方面都符合有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外壳,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外壳的材料和工艺应保证达到所需要的防护等级。 如果某类设备满足试验一般要求而且所选择的防护等级适用于该设备型式,则本标准也适用于该型式设备的空外壳。 有关机械损坏、锈蚀、腐蚀性溶剂(如切削液)、霉菌、虫害、太阳辐射、结冰、潮湿(如凝露引起的)、爆炸性气体等外部影响或环境条件对外壳和壳内设备破坏的防护措施以及防止与外壳外部危险运动部件(如风扇)的接触由有关产品标准规定。 不与外壳连接的隔板以及专门为人身安全设置的阻挡物,不看作外壳的一部分,本标准不予研究。
归口单位
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主管部门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执行单位
全国电气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机械工业北京电工技术经济研究所、杭州之江开关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动工具研究所、威凯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电器设备检测所、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东莞市广安电气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浙江正泰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科翔试验设备有限公司、天水二一三电器有限公司、北京ABB低压电器有限公司、南京曼奈柯斯电器有限公司、施耐德电气(上海)有限公司、北京突破电气有限公司。
起草者
郭汀、马红、马雪峰、潘顺芳、刘功桂、张敏、王爱国、曾雁鸿、马桂芬、袁小娴、陈建兵、方凤枢、车汉生、柯昌正、倪玺、王中丹、梁俊、张萍、金卫东。
简评
备注
2024年第14号中国国家标准公告-《第1号修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