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SH/T 0694-2000
有效
中文名称:中间馏分燃料十六烷指数计算法(四变量公式法)
英文名称:Calculation of cetane index of middle-distillate fuels by the four-variable equation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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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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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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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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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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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T 0604(不注日期引用)
GB/T 1885(不注日期引用)
GB/T 1884(不注日期引用)
GB/T 6536(不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1.1 本标准规定了石油中间馏分燃料十六烷指数的计算方法。本标准以术语“十六烷指数”表示“四变量公式法十六烷指数”。
1.2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中间馏分燃料及含有来源于油砂和油页岩的非石油馏分的燃料;本标准不适用于含十六烷值改进剂的燃料,也不适用于纯烃以及由煤生产的馏分燃料。
注
1 本标准主要是用大量的中间馏分燃料研究开发制定的,其中一些含有来源于油砂和油页岩的非石油馏分,而其他一些已开发的十六烷指数计算公式也许对油砂产品更为适用。
2 十六烷指数并不能作为十六烷值的替代值,它是具有一定使用局限性的辅助表征值。
3 当柴油燃料的十六烷值不能通过发动机试验直接测定得到或当发动机试验样品不够时,可用十六烷指数进行估算。在燃料的十六烷值已知的情况下,若燃料的来源和生产方式保持不变,也可用十六烷指数验证相继同类燃料样品的十六烷值。
1.3 本标准对燃料性质的推荐适用范围如下:
燃料性质 推荐范围
十六烷值 32.5~56.5
密度(15℃),kg/m3 805.0~895.0
10%回收温度,℃ 171~259
50%回收温度,℃ 212~308
90%回收温度,℃ 251~363
对于在推荐温度内的十六烷值(32.5~56.5),已试验过的65%的馏分燃料经四变量十六烷指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到的结果,其误差不大于±2个十六烷值。在推荐范围之外,燃料的十六烷指数计算结果与十六烷值的误差会较大。
- 归口单位
- 主管部门
- 执行单位
- 起草单位
- 本标准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石油化工科学研究院。
- 起草者
- 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婷婷、陈洁。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