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T 19510.209-2023
未生效
中文名称:光源控制装置 第2-9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电磁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Controlgear for electric light sources—Part 2-9: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electromagnetic controlgear for discharge lamps (excluding fluorescent lamp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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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510.10-2009(全部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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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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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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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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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本文件规定了高压汞灯、低压钠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等放电灯电磁控制装置的特殊安全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1000V以下50Hz或60Hz的交流电源上使用的电感式电磁控制装置,与其配套的放电灯的额定功率、尺寸及特性由IEC60188或IEC60192或IEC60662规定。
本文件适用于完整的电磁控制装置及其元件,如电抗器、变压器、电容器等。附录A给出了热保护式电磁控制装置的特殊要求。
对于某些类型的放电灯,需要一个触发器。
注:荧光灯的电磁控制装置由GB/T19510.208-2023规定。
性能要求见IEC60923。
- 归口单位
-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执行单位
-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广东省中量检测有限公司、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北京)、浙江上光照明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
- 起草者
- 蔡喆、苗飞、张俊斌、陆军民、秦碧芳、王宠、王忠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