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9510.10-2009
即将废止
中文名称:灯的控制装置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Lamp controlgear - Part 10: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llasts for discharge lamps(excluding fluorescent lamp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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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510.10-2004(全部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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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510.209-2023(全部代替)
-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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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1347-2-9-2003(等同)
-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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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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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5042(不注日期引用)
GB 19510.2(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188(不注日期引用)
IEC 61167(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662(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192(不注日期引用)
GB 19510.1-2009(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GB 19510的本部分规定了高压汞灯、低压汞灯、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用的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本部分适用于采用50Hz或60Hz1000V以下交流电的镇流器,与其配套的放电灯的额定功率、尺寸及特性应符合IEC 60188、IEC 60192、IEC 60662和IEC 61167的规定。
本部分适用于完整的镇流器及其组成部件,例如:电抗器、变压器和电容器。热保护式镇流器的特殊要求见附录B。
注1:某些类型的放电灯需要触发器。
注2:荧光灯用镇流器见GB19510.9。
性能要求在GB/T 15042中给出。
- 归口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起草单位
- 本部分起草单位:福建源光亚明电器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吴江市华峰(华能)电子有限公司、江苏亚示照明灯具有限公司。
- 起草者
- 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和泉、张翼鹏、命安琪、区志杨、丁步雄、庚水荣、殷金兴、柯柏权。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