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HB 6167.16-2014 有效

中文名称:民用飞机机载设备环境条件和试验方法 第16部分:加速度试验

英文名称:Environmental conditions and test procedures for airborne equipment of civil airplane-Part 16: Acceleration test


标准组织

【HB】 航空工业行业标准

CCS分类

【V06】 环境条件

ICS分类

【49.020】 航空器与航天器综合

发布日期

2014-05-19

实施日期

2014-10-01

废止日期


被代替标准
HB 6167.16-1988(全部代替)
代替标准
被采用标准
ISO 2669-1995(修改)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HB 6167.5-2014(注日期引用) HB 6167.1-2014(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本部分规定了两类稳态加速度试验,并规定了四种加速度严酷等级来模拟民用飞机机载设备使用中可能遇到的缓变加速度环境。 本部分适用于民用飞机机载设备正常飞行过程中受机动过载诱发的加速度环境。紧急着陆情况不包括在本部分范围内,这种情况应参考HB6167.5-2014。
归口单位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主管部门
执行单位
起草单位
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
起草者
孙建勇、常海娟。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