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 19510.10-2004 已废止

中文名称:灯的控制装置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Lamp controlgear—Part 10: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llasts for discharge lamps(excluding fluorescent lamps)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K74】 灯具附件

ICS分类

【29.140.99】 有关灯的其他标准

发布日期

2004-05-10

实施日期

2005-02-01

废止日期

2010-12-01

被代替标准
GB 14045-1993(全部代替)
代替标准
GB 19510.10-2009(全部代替)
被采用标准
IEC 61347-2-9-2003(等同)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IEC 60192(不注日期引用) GB 19510.1(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662(不注日期引用) IEC 61347-2-1-2000(注日期引用) IEC 60923(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188(不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归口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
主管部门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执行单位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
本部分的起草单位:福建源光亚明电器有限公司、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上海双灯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吴江市华峰电子有限公司、飞利浦照明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上海源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起草者
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和泉、张翼鹏、黄佩、董健明、程永平、俞安琪、庚水荣、康敬琦、杭军、吴国明、屈素辉、杨小平、叶际爽。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