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9510.10-2004
已废止
中文名称:灯的控制装置 第10部分:放电灯(荧光灯除外)用镇流器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Lamp controlgear—Part 10: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ballasts for discharge lamps(excluding fluorescent lamp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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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4045-1993(全部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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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510.10-2009(全部代替)
-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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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1347-2-9-2003(等同)
-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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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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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0192(不注日期引用)
GB 19510.1(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662(不注日期引用)
IEC 61347-2-1-2000(注日期引用)
IEC 60923(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188(不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归口单位
-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电光源及其附件分会
- 主管部门
-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 执行单位
- 全国照明电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起草单位
- 本部分的起草单位:福建源光亚明电器有限公司、飞利浦亚明照明有限公司、上海双灯照明电器有限公司、国家电光掠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吴江市华峰电子有限公司、飞利浦照明电子(上海)有限公司、浙江阳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电光源研究所、上海源明照明电器有限公司。
- 起草者
- 部分主要起草人:张和泉、张翼鹏、黄佩、董健明、程永平、俞安琪、庚水荣、康敬琦、杭军、吴国明、屈素辉、杨小平、叶际爽。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