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 4706.15-2008 即将废止

中文名称: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皮肤及毛发护理器具的特殊要求

英文名称:Household and similar electrical appliances-safety - Particular requirements for appliances for skin or hair care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Y64】 家用保健器具

ICS分类

【97.170】 人体保健器具

发布日期

2008-04-11

实施日期

2009-01-01

废止日期

2026-08-01

被代替标准
GB 4706.15-2003(全部代替)
代替标准
GB/T 4706.15-2024(全部代替)
被采用标准
IEC 60335-2-23-2003(等同)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ISO 3864(不注日期引用) GB 4706.1-2005(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GB4706.1--2005的该章由下述内容代替: 本部分涉及额定电压不超过250v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人或动物皮肤或毛发护理器具的安全。 不作为一般家用,但对公众仍可能引起危险的器具,例如打算在商店、轻工业和农场中由非专业人员使用的器具也属于本部分的范围。 就实际情况而言,本部分所涉及的各种器具存在的普通危险,是在住宅和住宅周围环境中所有的人可能会遇到的。 然而,一般说来本部分并未涉及: ——无人照看的幼儿和残疾人使用器具时的危险; ——幼儿玩耍器具的情况。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本部分起草单位: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松下电工·万宝电器(广州)有限公司、飞利浦电子香港有限公司、超人集团有限公司、浙江飞科电器有限公司、吉列亚洲技术中心、美康雅远东有限公司、广州日用电器检测所。
起草者
部分主要起草人:黄文秀、别正业、彭咏添、陈子良、金天鸿、董升、孙建平、黄德辉、凌宏浩。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