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GB 19510.1-2009
即将废止
中文名称: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英文名称:Lamp controlgear - Part 1: General and safety requirements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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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510.1-2004(全部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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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9510.1-2023(全部代替)
-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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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EC 61347-1-2007(等同)
-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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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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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9510.2~GB 19510.14(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081(不注日期引用)
GB/T 16935.3(不注日期引用)
GB/T 5169.10(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529-1989(注日期引用)
IEC 61249-2(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901(不注日期引用)
IEC 61189-2(不注日期引用)
IEC 90623-2005(不注日期引用)
IEC 4046-4-2002(不注日期引用)
GB/T 5169.5(不注日期引用)
GB/T 5465.2-2008(注日期引用)
GB 19510.10-2009(注日期引用)
GB/T 15144-2009(注日期引用)
IEC 60691-2002(注日期引用)
IEC 60921-2004(注日期引用)
GB/T 12113-2003(注日期引用)
IEC 60317-0-1-1997(不注日期引用)
GB 14536.4(不注日期引用)
GB 19510.9(不注日期引用)
GB 7000.1-2007(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250V以下直流电和/或50Hz或60Hz的1000V以下交流电的灯的控制装置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本部分还适用于尚未标准化的灯所使用的控制装置。
本部分涉及的试验均为型式试验。本部分不包括关于在生产期间对单个灯的控制装置的试验要求。
半灯具的要求在GB 7000中给出(见GB7000.1-2007中1.2.60)。
除了本部分所给出的要求之外,附录B还给出了适用于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附录C给出了带过热保护器的灯的电子控制装置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具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内装式镇流器的补充要求在附录I中给出。
- 归口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主管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执行单位
- 工业和信息化部
- 起草单位
-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人北京电光源研究所、广州市中德电控有限公司、福建源光亚明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生辉照明电器(浙江)有限公司、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亚示照明灯具有限公司、霍尼韦尔朗能电器系统技术(广东)有限公司。
- 起草者
- 部分起草人:俞安琪、李妹、杨小平、马国民、张和泉、区志杨、沈锦祥、周明兴、殷金兴、付宝成、柯柏权、李维升。
- 简评
-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