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详情

标准号:GB 19510.1-2009 即将废止

中文名称:灯的控制装置 第1部分: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英文名称:Lamp controlgear - Part 1: General and safety requirements


标准组织

【GB】 中国国家标准

CCS分类

【K74】 灯具附件

ICS分类

【29.140.99】 有关灯的其他标准

发布日期

2009-10-15

实施日期

2010-12-01

废止日期

2026-01-01

被代替标准
GB 19510.1-2004(全部代替)
代替标准
GB/T 19510.1-2023(全部代替)
被采用标准
IEC 61347-1-2007(等同)
采用标准
引用标准
GB 19510.2~GB 19510.14(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081(不注日期引用) GB/T 16935.3(不注日期引用) GB/T 5169.10(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529-1989(注日期引用) IEC 61249-2(不注日期引用) IEC 60901(不注日期引用) IEC 61189-2(不注日期引用) IEC 90623-2005(不注日期引用) IEC 4046-4-2002(不注日期引用) GB/T 5169.5(不注日期引用) GB/T 5465.2-2008(注日期引用) GB 19510.10-2009(注日期引用) GB/T 15144-2009(注日期引用) IEC 60691-2002(注日期引用) IEC 60921-2004(注日期引用) GB/T 12113-2003(注日期引用) IEC 60317-0-1-1997(不注日期引用) GB 14536.4(不注日期引用) GB 19510.9(不注日期引用) GB 7000.1-2007(注日期引用)

修订记录
标准摘要
本部分规定了使用250V以下直流电和/或50Hz或60Hz的1000V以下交流电的灯的控制装置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本部分还适用于尚未标准化的灯所使用的控制装置。 本部分涉及的试验均为型式试验。本部分不包括关于在生产期间对单个灯的控制装置的试验要求。 半灯具的要求在GB 7000中给出(见GB7000.1-2007中1.2.60)。 除了本部分所给出的要求之外,附录B还给出了适用于热保护式灯的控制装置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附录C给出了带过热保护器的灯的电子控制装置的一般要求和安全要求。 具备双重绝缘或加强绝缘的内装式镇流器的补充要求在附录I中给出。
归口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主管部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执行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
起草单位
本部分起草单位: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上海人北京电光源研究所、广州市中德电控有限公司、福建源光亚明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全电气照明有限公司、生辉照明电器(浙江)有限公司、中山市欧普照明股份有限公司、江苏亚示照明灯具有限公司、霍尼韦尔朗能电器系统技术(广东)有限公司。
起草者
部分起草人:俞安琪、李妹、杨小平、马国民、张和泉、区志杨、沈锦祥、周明兴、殷金兴、付宝成、柯柏权、李维升。
简评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