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号:NB/T 33001-2018
有效
中文名称:电动汽车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技术条件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electric vehicle off-board conductive charger
- 被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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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T 33001-2010(全部代替)
- 代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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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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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采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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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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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18487.2-2017(注日期引用)
GB/T 2423.2-2008(注日期引用)
GB/T 27930(不注日期引用)
GB/T 2423.4-2008(注日期引用)
GB/T 4797.5(不注日期引用)
GB/T 29317(不注日期引用)
GB/T 13384(不注日期引用)
GB/T 19596-2017(注日期引用)
GB/T 2423.17-2008(注日期引用)
GB/T 2423.16-2008(注日期引用)
GB/T 2423.1-2008(注日期引用)
GB/T 20234.3-2015(注日期引用)
GB/T 4208(不注日期引用)
GB/T 20234.1-2015(注日期引用)
GB/T 2423.55-2008(不注日期引用)
GB/T 29318(不注日期引用)
GB/T 18487.1-2015(注日期引用)
- 修订记录
- 标准摘要
- 本标准规定了电动汽车用非车载传导式充电机(以下简称充电机)的术语和定义、基本构成、分类、功能要求、技术要求,以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采用传导式充电方式的电动汽车用非车载充电机,其供电电源额定电压最大值为1000V AC或1500V DC,额定输出电压最大值为1500V DC。
- 归口单位
- 能源行业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 主管部门
- 执行单位
- 起草单位
-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许继集团有限公司、南瑞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山东鲁能智能技术有限公司、珠海泰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许昌开普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上海电器科学研究院、普天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易事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青岛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江苏万邦德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杭州中恒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腾势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瑞安市新泰电力设计有限公司。
- 起草者
- 武斌、李晓强、董新生、倪峰、李彩生、韩海伦、张建伟、李志刚、李建样、潘景宜、邓凯、贺春、陈永强、李新强、邵浙海、王凤仁、周强、刘明刚、许胜飞、王洪军、王少华、范爱珍、黄伟、尚博。
- 简评
- 备注